臺灣網(wǎng)5月25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外事主管部門追討“巴紐案”的贓款,再度有所斬獲。臺外事部門昨天收到從新加坡匯回的“巴紐案”第二筆款項共300萬美元,包括第一筆追回的152萬美元,都是“外交掮客”吳思材在“巴紐案”中侵吞的款項。
臺外事主管部門表示,在“巴紐案”2008年獲得勝訴後,發(fā)現(xiàn)吳思材在新加坡的銀行裏,還有300萬美元的存款,因此要求將這筆款項一併追回。
至於本案的另外一名關鍵當事人金紀玖,新加坡法院在這個月10號也做出臺灣勝訴的判決,判定金紀玖必須歸還臺灣2980萬美金的“建交”款。目前金紀玖在新加坡銀行,經(jīng)由臺灣查扣的款項約有600萬美金,臺外事主管部門將持續(xù)向新加坡法院聲請執(zhí)行已經(jīng)遭查扣的金紀玖財産。(臺灣網(wǎng) 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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