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7月31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臺中市48歲張姓婦人愛子心切,不滿黃姓丈夫將患有重度器官疾病的19歲長子趕出家門,對丈夫極不諒解,憤而自今年4月起,在飯菜摻入服用過量會致癌的硝酸鈉供丈夫食用,前後達七、八十次,黃某暗中裝針孔攝影機蒐證後報警抓人,張婦坦承為幫兒子出氣毒害親夫。
自稱有憂鬱癥病史的張婦表示,長子出生就患有泌尿系統(tǒng)畸形疾病,已摘除一顆腎臟,輸尿管也潰爛重建,按理親生父母應更疼惜他,但丈夫始終仇視兒子。兒子去年8月考上大學後將他趕出家門,她下毒的目的是給丈夫一點教訓,令人駭異的是,她説自己也吃摻毒飯菜。
舉發(fā)老婆下毒的黃某昨在警局表示,20年婚姻全毀了,這是家醜,他不願對外多做説明。
警方調查,張姓婦人20多年前在臺中空軍某部隊擔任僱員時結識擔任職業(yè)軍人的黃姓丈夫後結婚,育有2名兒子,夫妻2人目前都已退休。張婦從報章雜誌學到化工知識,涉嫌從今年4月起到化工材料行買來一罐5公斤硝酸鈉(可作為防腐劑)泡成液體後,裝進小藥水瓶,煮飯菜時滴幾滴讓丈夫食用。
張婦還得知將廢塑膠袋泡水後,釋出的“壬基酚”可刺激人體分泌雌激素,且“壬基酚”也會儲存于脂肪組織或肝臟,不易排泄,遂如法炮製,將此“廢塑膠袋水”加入飯菜供丈夫食用。
今年5月,黃某感到心悸,某天無意間聽見張婦與兒子講手機,張婦告知兒子,她在飯菜中摻入硝酸鈉,黃某即不動聲色,飯菜照吃、但減少食量,並買針孔攝影機,暗中錄下10多次張婦作菜“下毒”情形,還在廚房中找出液狀的硝酸鈉,完整蒐集證據,前天向臺中市刑警大隊報案。
警方昨前往張婦家中搜索,起出硝酸鈉等相關證物,張婦供稱前後已在飯菜中摻入七、八十次硝酸鈉。(臺灣網 王賽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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