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9月19日消息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報道,10件搶劫案、7件竊盜案,本來足夠重判24歲的苗栗市賴姓男子,但苗栗市地方法官僅輕判該男子4年,且一審就定讞,這在以往類似案例中是不常見的。原來,該男子15年前(當時年僅9歲)親眼目睹了他的父親將母親分屍7塊塞進排水溝的慘案,他也在父親被槍決後失去依靠,在社會上“瞎混”。法官念其成長背景,加上年紀尚輕,所以輕判,望其出獄之後改過自新重新做人。
據(jù)報道,24歲的賴姓男子在苗栗等地犯下偷竊7輛摩托車、10件飛車搶劫皮包等案,已是慣犯。法官見他年紀尚輕卻已犯案纍纍,疑惑下便問起他的家庭背景。該男子供認,他便是當年轟動一時的分屍男子的兒子。
據(jù)報道,1995年9月5日,該男子的父親賴志宏將妻子李秋香分屍7塊,並用熱水煮燙屍塊企圖去除血水,然後再剁下死者的頭顱,將臉部放在點火的瓦斯爐上毀容。最後,賴志宏將屍袋丟棄于苗栗市新英里山區(qū)。當年僅9歲的賴姓男童,目睹家裏排水溝流出鮮紅色的血水,害怕的趕緊告訴舅舅,該起分屍案才被偵破。
如今15年已過,該男子父親被槍決後,便失去了雙親稱為孤兒,目睹血案發(fā)生的他不願意再回家。一位賴家老鄰居指出,命案發(fā)生後,親友都常常開導他,可是他很不愛唸書、沉迷網(wǎng)吧,初中未畢業(yè)便去參軍,退伍後也因為常出入電玩店而變壞。
苗栗市地方法官顧念賴姓男子自小失去雙親才誤入歧途,也認為他的本性不壞,犯案時沒有傷害被害人,並且自首説出其他犯行,因此從輕判徒刑4年。賴姓男子跟當?shù)貦z方也都放棄上訴,所以全案在一審時就定讞。(臺灣網(wǎng) 馮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