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臺灣媒體
臺灣網(wǎng)6月9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北一名周姓男子因不滿陳姓女友提出分手,竟殺死陳女的寵物貓,還將貓屍寄給女友,並恐嚇她“接下來會越來越精彩”。臺灣“高等法院”昨日(8日)依“恐嚇罪”、“毀損罪”判他10年零4個月有期徒刑。
據(jù)報道,具有竊盜前科的周男與陳女交往,但陳女于08年提出分手,周男懷恨在心,將陳女的寵物貓殺死。
周男將陳女的寵物貓殺死後,以保鮮膜及黑色塑膠袋包好貓屍,放進陳女摩托車的置物箱,並附明信片寫下“現(xiàn)在只是開端而已,接下來會越來越精彩,拭目以待”。陳女發(fā)現(xiàn)後報警。
另外,周男還曾到陳女母親住處試圖縱火。
臺灣“高等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周男因感情問題未能妥善處理,心態(tài)嚴重偏差,造成被害人恐懼,加上犯後態(tài)度不佳及前科纍纍,判他10年零4個月有期徒刑。(臺灣網(wǎng) 劉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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