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海軍218軍艦(圖)將紀念酒從金門運回臺灣,軍官私購的酒也夾帶運回。圖片來源:臺灣媒體
臺灣網(wǎng)7月18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海軍航空指揮部702作戰(zhàn)隊7月1日舉辦成軍20週年活動,年初向金門酒廠訂制紀念酒,作戰(zhàn)隊長上校宋某以公費訂紀念酒100瓶,申請以軍艦運送臺灣,爆料者指出,宋某又以自己的錢增購100瓶,作饋贈長官之用,但竟讓私購的酒夾帶在公費酒中,也以軍艦運回。爆料者批評宋某公器私用,將“軍艦變成運酒艦”。
報道稱,相關人士指出,受限公務預算有限,只能以公費訂制紀念酒100瓶,但宋某想饋贈更多長官,於是再自購100瓶。這兩百瓶酒是在6月3日,請臺海軍151艦隊218中啟軍艦,利用從金門運補返臺時機運回,並指派3名軍官及3名士官長,前往左營軍區(qū)東登碼頭,將酒帶回作戰(zhàn)隊記憶體放?!?/p>
許多官兵獲知宋某訂制紀念酒後,紛紛要求購買,隊上為平息風波,只得開放訂購,官兵自購的紀念酒是由個人花運費錢,直接由金酒公司用貨運送到部隊,並未使用軍艦載運。宋某遭批便宜行事、公器私用。
臺海軍司令董翔龍獲知後震怒,要求嚴懲,不過宋某只被記申誡兩次,運送這兩百瓶紀念酒的218軍艦吳姓艦長,僅以不良事跡存紀薄懲。
藍營民代林鬱方認為,長官要嚴以律己才能獲得尊重,“利用軍艦載運自己所買的酒,確實不適當。”(臺灣網(wǎng) 馮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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