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2月16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審理連勝文遭槍擊案,由於槍手林正偉羈押期將屆,合議庭今天(16日)上午召開延押庭,認(rèn)為林正偉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仍有羈押必要,裁定再延押2個月。
據(jù)臺媒了解,國民黨榮譽(yù)主席連戰(zhàn)之子連勝文,在2010年11月26日參加新北市議員參選人陳鴻源的造勢活動時,遭林正偉槍擊,同時造成一名參加造勢晚會的民眾被流彈擊斃。板橋地檢署偵辦後,去年1月間依殺人等罪將林正偉起訴,並求處極刑。
板橋地方法院審理後,去年12月間延押林正偉2個月,將於本月21日屆滿,在羈押期滿前,合議庭今天再度開庭決定是否延押。林正偉接受法官訊問時神情平靜,未表示意見。林正偉的辯護(hù)律師主張,此案為林正偉一人所為,且相關(guān)事證已調(diào)查完畢,無勾串之虞,請求法官給予交保。
公訴檢察官則認(rèn)為,林正偉在偵審期間自始至終對案情避重就輕,羈押理由仍未消滅,有繼續(xù)羈押必要。合議庭認(rèn)定林正偉犯罪嫌疑重大,且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裁定林正偉延長羈押2個月,並於庭末諭知3月21日開庭辯論。(臺灣網(wǎng) 吳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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