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3月6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勞委會”昨日公佈2011年“臺灣地區(qū)雇用管理及工作場所性別平等概況調(diào)查”,女性勞工認為“調(diào)薪幅度”遭不平等待遇比例較高,男性則感覺在“工作分配”和“求職”上有不平等待遇。
臺“勞委會主任委員”王如玄説明,兩性遭不平等待遇前3項,女性受雇者認為是“調(diào)薪幅度”(佔5%最高)、“求職”和“升遷”;男性受雇者則覺得在“工作分配”(佔3%)、“求職”、“升遷”和“員工福利措施”上有不平等待遇,總體而言,女性遭受各項不平等待遇的比例都高於男性。
調(diào)查數(shù)據(jù)也顯示,兩性因結婚在職場上遭受不平等待遇,女性高於男性4個百分點,男性主要是請假刁難,女性除請假刁難外,還會遇到被強迫調(diào)離工作部門或找尋工作困難的情形。此外,有5.2%的女性認為,因懷孕或生小孩,會在職場上受到不平等待遇。(臺灣網(wǎng)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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