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7月30日消息 據(jù)臺媒報道,男子劉某1977年娶女子陳某為妻後生了2個女兒,2009年劉某説想皈依出家要離婚,陳某不願意,但考慮到丈夫禮佛多年,一時心軟同意登記離婚。後經(jīng)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丈夫已另娶吳瑞琴為妻,於是上訴,法院最終判陳某與吳某的婚姻無效。
陳某對婚事反悔後,希望恢復婚姻關係,卻遭劉某推諉拒絕。通過女兒調(diào)查,她才知丈夫已另娶吳瑞琴為妻,陳某提告確認婚姻關係存在,並要求宣告丈夫和吳某婚姻無效。
劉某辯稱,當初付一筆錢才離婚。但法院據(jù)女兒證詞認定,劉某的確是以出家為由,騙陳某登記離婚,離婚證人是2人女兒,2女兒均未確認雙方離婚意願,因此判婚姻關係存在。
至於吳某,因知道劉某離婚的方式不算善意第3人,2人婚姻最終被宣告無效。(臺灣網(wǎng)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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