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臺當局“消防署署長”黃季敏涉貪,今下午法院將裁定是否延押。資料照片來源:臺灣媒體
臺灣網(wǎng)10月25日消息 前臺當局“消防署署長”黃季敏被控向廠商收回扣,今年8月30日遭收押禁見,2個月羈押期限將在10月30日屆滿。因臺灣《壹週刊》日前報道黃季敏曾以驗收標案名義與臺當局“主計總處主秘”許碧蘭到法國遊玩,其子黃鬱升賬戶也有3000多萬元(新臺幣,下同)。臺北地檢署懷疑黃季敏利用出遊及兒子將貪污贓款洗錢到島外,因此向法院聲請延押黃季敏,臺北地方法院今開庭審理。
據(jù)了解,延押庭中,黃季敏仍滔滔不絕的講了1個半小時,連法官聽得不耐煩,2次打斷黃的發(fā)言,黃季敏至今都否認涉貪,辯稱所有標案都是合法公開,沒有私相授受,更沒有從中收取回扣,扣案黃金則是自己理財投資獲利,並非貪污所得,羈押庭中午結(jié)束,下午將裁定是否延押。(臺灣網(wǎng) 杜美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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