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基兒在香港電臺談離婚始末。圖片來自臺媒
臺灣網11月5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新聞網”報道,樂基兒與黎明發(fā)表離婚聲明後,這幾日樂基兒首次在香港公開露面受訪,強調自己沒有“小産”,也沒有拿2億港幣的贍養(yǎng)費,更澄清婚姻中沒有所謂的第三者。
樂基兒本月2日在香港出席活動時,淚訴自己沒有拿2億港幣的贍養(yǎng)費。之後在廣播電臺接受訪問時,談到離婚聲明是早在幾個月前就擬好了,等到兩人心情平復後,才在10月份公開這份離婚聲明。兩人會分開只是因為個性不合,她形容自己像是個嬉皮,而黎明就像是個會照顧人的領袖,兩人在交往初期黎明曾送過她一幅油畫當生日禮物,她一直珍藏到現在。另外她也談到當年求婚時黎明沒有拿鑽戒也沒有下跪,但仍讓她感到很驚喜,最後兩人選擇在美國秘密登記結婚。
對於媒體報道指出離婚後,樂基兒拿了2億港幣的贍養(yǎng)費,她否認並表示贍養(yǎng)費只是少少的,連一千萬港幣都不到。還有之前曾傳出樂基兒因為懷孕不小心小産,讓黎明非常生氣,成為離婚的導火線,她強調自己從來沒有懷孕過更沒有小産過,另外她也澄清紐西蘭籍的好友Denimcuz不是第三者。(臺灣網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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