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主嫌蔡育林(圖片來自臺媒)
臺灣網(wǎng)1月22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新北地方法院今(22)日開庭審理臺鐵火車性愛趴案,案件主要被告蔡育林否認(rèn)涉妨害風(fēng)化,且表示並無藉此營利。臺檢方則指出,蔡育林曾提到如果臺鐵火車趴順利舉辦,就將考慮舉辦更大規(guī)模的遊艇派對,並借上電視、出書和在部落格撰文植入廣告等方式獲利。
蔡育林則認(rèn)為,寫小説和臺鐵火車性愛趴沒有關(guān)聯(lián),且他只上過一次節(jié)目,並未收取任何費用,更不曾在部落格販賣或推銷商品。
檢方主張,蔡育林事前收費,並將盈餘支付慶功宴及返程車資,3名男糾察員和2名女助理也參與性愛趴過程,因此將6人依妨害風(fēng)化罪起訴,並對蔡男求刑6月,其他5人則求刑2月。全案辯論終結(jié),法院將在4月11日宣判。(臺灣網(wǎng)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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