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2月4日消息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臺北地院4日審理臺當(dāng)局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涉貪案,林益世母親沈若蘭落淚翻供,表示後來林益世還多拿了新臺幣300萬元。
起初沈若蘭供稱,2011年間把林益世給的新臺幣800萬元與31萬美元,交給林妻彭愛佳保管。但3日在法庭上,沈若蘭卻當(dāng)庭翻供,表示林益世只有給31萬美元,並交代那是助選費用,以及新臺幣1100萬元來自林仙保(林父),之後她將這筆錢轉(zhuǎn)交彭愛佳保管。
法官問為何前後説法不一?她説,自己讀過起訴書後才想起來,林益世另收了300萬元,但她不知情。(臺灣網(wǎng)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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