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3月15日消息 據(jù)臺灣TVBS電視臺報道,2015年起臺灣夫妻報稅,計稅方式又多一種,除了薪資分開外,租金、獎金等各類所得,都可以選擇分開計稅。臺灣會計師估算,只要個人稅率不超過40%,收入高的夫妻檔獲益最大,繳稅可以減少數(shù)十萬(新臺幣,下同),臺當局“財政部”粗估,這次釋出的減稅利益約165億元。
據(jù)報道,2015年起,臺夫妻所得分開計算後,雖然臺當局稅收將短少165億元,但將有550萬個家庭受惠。
中高收入家庭,只要個人稅率不超過40%,受惠都很大,以年薪百萬高薪夫妻來説,每年營利、薪資全部一起算,稅率高達40%,繳稅約96萬。因此很多人就會選薪資分開計算,營利所得交由1人,稅率下降,稅額變成70萬出頭,大減20多萬。未來營利也可分開,2人稅率一下降到20%,稅額只剩62萬,等於分開計算,累積金額低,同時降低稅率。
所有收入分開計稅,臺灣夫妻可不再苦吞累積稅率。但也有臺灣學(xué)者認為,這是開了避稅大門,成效如何,還等上路見分曉。(臺灣網(wǎng)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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