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扁少年黃琪因盜刷案被判刑1年2個月確定。(圖片來自臺媒)
臺灣網(wǎng)9月10日消息 據(jù)臺灣媒體報道,曾以塔羅牌算命詐騙陳水扁的少年黃琪,9日因欺騙網(wǎng)友,遭臺灣“最高法院”判處1年2個月有期徒刑定讞。
黃琪本名黃照岡,他不僅靠塔羅牌算命騙到陳水扁,還在2010年5月間通過網(wǎng)路結識一名江姓男子,隨後再以詐騙手法向江男詐稱可幫其投資獲利,使江男誤信而把自己的存摺、印章交給黃琪代為投資操盤證券與期貨交易。
但黃琪並未真正拿去投資,反而持卡盜刷,騙取被害人財物。一審認為,黃琪認識被害人時剛滿18歲,本應以儉樸為生,卻生活奢糜,還將聰明才智用於詐騙財物,犯後也沒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判處黃琪2年6個月。
二審臺灣“高等法院”則認定,黃琪部分提款行為時未滿18歲、部分提領的並非是被害人財物,最後依4個偽造私文件罪判處應執(zhí)行1年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經(jīng)上訴到“最高法院”,9日被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臺灣網(wǎng)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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