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9月18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民進黨籍“立委”柯建銘自請“立法院”紀律委員會調(diào)查司法説情案。不過,有朝野“立委”認為紀律委員會恐無法發(fā)揮作用。
臺灣特別偵查組9月6日舉行記者會表示,時任“法務(wù)部長”的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涉嫌接受“立法院長”王金平説情,指示檢察官林秀濤在柯建銘電通案判決無罪後,不要上訴,讓柯建銘無罪定讞。
“立法院”各常設(shè)委員會23日改選“召委”,紀律委員會由每會期選出的各委員會“召委”組織,組成16名委員,其中8人任“召委”,紀律委員會“召委”按月輪值。
不過,民進黨籍“立委”段宜康表示,紀律委員會由各委員會“召委”推舉産生的制度很奇怪,他認為應(yīng)嚴謹兼具公正與資深原則,且紀律委員會是“立法院”一部分,除非有自律的文化傳統(tǒng),否則很難用制度面規(guī)範。
國民黨籍“立委”吳育升則説,紀律委員會雖為常設(shè),但形同荒廢,過去審查“法案”時他曾遭民進黨籍“立委”打傷,到醫(yī)院縫了8針,當時他希望紀律委員會處理,卻遭置之不理。
他説,紀律委員會不是制度有問題,而是處理事情的是人,如果連“院會”主席臺都可以被佔據(jù)、杯葛議事,紀律委員會運作就不會被干預(yù)嗎?
國民黨籍立委廖正井則認為,紀律委員會平常幾無運作,每個“立委”都是同事,沒有案件就不會主動調(diào)查。(臺灣網(wǎng) 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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