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12月24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前“交通部長”郭瑤琪被控收賄遭判刑8年定讞。郭瑤琪24日在律師李永然陪同下到臺灣“高等法院”申請再審。她説,法律救濟是她最終的途徑,若循正常法律途徑,仍無法還她清白,發(fā)監(jiān)之日,就是她絕食抗議的開始。
郭瑤琪説,她是以無比沉痛的心情來到這裡,為自己的清白做最後的努力與爭取,期待能有公正客觀的審判機會。她對在場媒體表示,如果循正常法律途徑,無法還她清白,“當我發(fā)監(jiān)執(zhí)行之日,就是我絕食抗議的開始”。(臺灣網(wǎng)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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