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3月19日消息 臺灣“立法院長”王金平中國國民黨黨籍案,臺北地方法院19日下午17時一審宣判,判決王金平勝訴,他的國民黨黨籍得以存在。
綜合臺灣“中央社”、《聯(lián)合報》報道,中國國民黨籍臺灣“立法院長”王金平,去年9月被控關(guān)説司法,遭國民黨撤銷黨籍。王委託律師向臺北地方法院提起確認黨籍存在訴訟,並提出假處分獲準,以938萬餘元新臺幣(剩餘任期工資收入總和)提供擔保,在判決定讞前,可繼續(xù)行使國民黨員權(quán)利。他因此保有國民黨籍、“立委”和“立法院長”職務(wù)。
臺北地方法院3月19日審結(jié)王金平確認黨籍案,判決王勝訴,保存國民黨黨籍。
法院認為,國民黨未依“人民團體法規(guī)”處理該撤銷黨籍作業(yè),國民黨考紀會違反程式正義,撤銷決議應(yīng)屬無效。本案可上訴。(臺灣網(wǎng) 何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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