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3月21日消息 據(jù)臺灣“東森新聞”報道,臺北市一名陳姓男子18日淩晨在租屋處的公共廚房煮宵夜時,因為被室友林姓女子將電燈關掉,認為對方故意惡整,兩人一言不合發(fā)生爭吵,情緒失控下拿菜刀連砍8刀,事後雖後悔不已主動向警方投案,仍被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法辦。
據(jù)警方調查,發(fā)生砍人事件的公寓共8人合租,以客廳、廚房為公用空間,房客彼此互不相識,18日淩晨36歲的陳男到廚房煮宵夜時,洗完澡的室友林女順手將全部的電燈關掉,害他差點切到手指;他因此認為遭故意惡整,加上林女不願道歉,兩人發(fā)生口角,疑似情緒失控竟拿菜刀砍了8刀。
陳男行兇後隨即逃離現(xiàn)場,受傷的林女自行報警求救,所幸被送往醫(yī)院治療後已無大礙。而陳男回過神後發(fā)現(xiàn)闖下大禍,主動向警方投案,雖然表示深感後悔,仍被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法辦。(臺灣網(wǎng)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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