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4月21日消息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警方定於今天與反服貿(mào)學生代表林飛帆及陳為廷等人約談,但學生決定要主動向檢方説明。臺北地檢署表示,他們?nèi)粢宰允谆虮桓姘l(fā)被告身份到案,將依法受理,否則無從處理。
臺北市警察局預計今天下午4時在保安大隊與林飛帆等21人約談。林飛帆及陳為廷的新聞聯(lián)絡人陳冠宇受訪表示,林飛帆及陳為廷等人在今天下午1時30分主動赴臺北地檢署,目前尚未決定是否要出席警方約談,將與律師商量後再決定。
臺灣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代發(fā)採訪通知表示,佔據(jù)“立法院”行動告一段落後,警方即刻雷厲風行地寄發(fā)約談通知書。為了捍衛(wèi)臺灣民主而選擇不服從的林飛帆、陳為廷等人,在下午主動到臺北地檢署説明勇於承擔可能的法律風險。
臺北地檢署表示,必須先了解林飛帆及陳為廷到檢方説明的身份是什麼,如果是來自首,檢方依法受理偵辦。如果是以被告發(fā)被告身份,有權自行到場,檢方會就他們遭民眾告發(fā)的妨害公務、恐嚇、妨害自由、違反集遊法等案件事實,進行訊問。臺北地檢署指出,若林飛帆及陳為廷並非以自首或被告發(fā)被告身份到案,將無從處理。
法界人士指出,林飛帆及陳為廷選擇主動向檢方説明,此時檢方手上沒有卷證資料,其實就只是聽學生單方面陳述,難以進行實質(zhì)訊問。警方若屢傳學生不到,警方仍可在完備其他蒐證及調(diào)查後,將案件函送檢方,讓檢察官日後傳訊,若今天變成學生單方面向檢察官陳述,意義不大。
檢方指出,目前有3名處理群眾運動專責檢察官偵辦反服貿(mào)學運相關案件,一人偵辦“立法院”遭佔據(jù)等相關犯罪,包括林飛帆及陳為廷遭告發(fā)案件,一人偵辦群眾闖入“行政院”等相關犯罪,另一人則是偵辦群眾包圍中正一警分局等相關犯罪。
檢方統(tǒng)計,林飛帆、陳為廷涉妨害公務、妨害自由、恐嚇、“違反集遊法”、瀆職等罪,分別遭民眾告發(fā)20件、18件。(臺灣網(wǎng) 李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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