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4月25日消息 據(jù)臺灣“中央社”報道,反服貿(mào)民眾攻佔臺當局“行政院”遭驅(qū)離已滿月,義務律師團今天代表受傷18人提起自訴,控告“行政院長”江宜樺、臺北市中正一警分局長方仰寧等人。
反服貿(mào)民眾攻佔“行政院”在3月24日遭警方驅(qū)離,爆發(fā)衝突。義務律師團下午到臺北地院代表18名受傷民眾遞狀自訴,控告江宜樺、“警政署長”王卓鈞、臺北市中正一警分局長方仰寧、臺北市警察局長黃升勇等人涉嫌重傷害、傷害,要求“追究臺當局暴力,全面啟動”。
律師顧立雄表示,目前採取兩條路線,一是向臺北地院提起刑事自訴,二是向“行政法院”提出臺當局賠償訴訟。
律師尤伯祥表示,當天是集體有組織的暴力事件,江宜樺等人需為暴力鎮(zhèn)壓事件負起責任。(臺灣網(wǎng)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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