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wǎng)8月13日消息 據(jù)臺灣今日新聞網(wǎng)報道,臺灣一名23歲妙齡女子因替朋友還債向賣淫集團借錢,遭到對方逼迫下海賣淫。女子不得已只好照做,卻常常是賣淫一整天,只拿到1000元(新臺幣,下同)。警方調查揪出這個無良的賣淫集團,及時將女子救出。
警方調查發(fā)現(xiàn),該少女先前向一個“崔姐”的人借了4.8萬元,10天利息就要3000元。不得已她下海到“崔姐”在基隆的私娼賣淫,每20分鐘賺1000元,“崔姐”和她的經(jīng)紀人各抽300元,她自己只拿400元。
這之後“崔姐”又以賺錢多為由,逼少女以“一樓一鳳”模式賣淫。該賣淫集團還在網(wǎng)路上刊登色情廣告,警方發(fā)現(xiàn)後喬裝成嫖客,雙方約定以1小時3000元的價錢提供全套性服務。警員聽後隨即表明身份,當場將女子逮捕,並根據(jù)女子手機通訊記錄,傳喚崔姐等人到案。
賣淫集團人員否認經(jīng)營賣淫,警方訊後將4名負責人及涉案女子依相關規(guī)定移送有關部門。(臺灣網(wǎng) 陳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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