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臺灣媒體報道,臺灣地區(qū)低薪情況普遍,許多上班族領(lǐng)22K(月薪新臺幣2萬2000元),生活過得吃緊,遑論存錢或投資;更因年所得太低,連所得稅都不用繳,不知該説是“小確幸”,還是“大悲哀”。
據(jù)報道,5月就是報稅季,原則上,有收入的臺灣民眾皆有繳稅義務(wù),但臺灣財政主管部門為簡化稽征程序,去年所得未超過免稅額加上標準扣除額金額的民眾,可免申報綜所稅;若是受薪階級,則可加上薪資特別扣除額的額度。
至於今年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與薪資扣除額的標準,與上一年度綜所稅申報時相同,依然分別是8萬5000元(新臺幣,下同)、9萬元與12萬8000元。換言之,上班族只要年所得在30萬3000元以下,就可以免申報所得稅;若有扶養(yǎng)親屬,免申報門檻可再拉高。
因此,月領(lǐng)22K的上班族,由於年所得不滿30萬3000元,一毛綜所稅都不用繳;此情況看似令人羨慕,但其實是對臺灣低薪現(xiàn)況的一種諷刺。
根據(jù)臺財政主管部門解釋,免稅額是對個人基本生活費用的減除,一般扣除額是對家庭必要開銷的減除,特別扣除額則是産生所得的必要花費及家庭其他特殊需求的減除,因此會根據(jù)消費者物價指數(shù)的漲幅進行調(diào)整。
以此觀之,22K上班族所領(lǐng)到的年薪,顯然低於臺財政主管部門所認定個人基本生活與家庭必要開銷的總和,已經(jīng)落入“工作貧窮(Working poor)”;即使有工作,所獲得的收入也難以支撐個人生活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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