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網12月19日消息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弊案纏身的陳水扁遭起訴後卻被當庭釋放,臺特偵組抗告成功,卻發(fā)回原本當庭釋放的臺北地方法院同一合議庭更裁。對此,國民黨“立委”費鴻泰18日在“司法委員會”上當面質疑臺“司法院秘書長”謝文定,認為法院更裁製度有瑕疵。
報道稱,費鴻泰表示,“高院”發(fā)回臺北地方法院更裁,卻還是由原審判庭審理,原承審法官為了面子,很可能維持原判,“制度設計的邏輯有瑕疵”,應該交給另一個審判庭來處理。
對此,謝文定表示,這種情況“確實值得討論”;但他也表示,實務上若由其他庭來審理,一樣會出現(xiàn)不同問題,所以很難周延,目前程式上就是如此。
謝文定指出,陳水扁案已經起訴、移審,目前由臺北地方法院合議庭審理中,實務上的更裁由合議庭決定。他強調,審判獨立的核心價值在於“不服可以有救濟途徑”,如判決後可以上訴。(章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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