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傭妻子”和丈夫,常似一樁“人間美事”。(圖片取自臺(tái)媒)
有些老外對(duì)於當(dāng)?shù)亍捌拮印?,十分喜愛,每年都?huì)來和“租妻”生活幾個(gè)月,他們不但提供闊綽的生活費(fèi),甚至還為嬌媚、溫柔的“老婆”買房、購車。當(dāng)然,泰國妞兒最大的財(cái)富,就是給“準(zhǔn)丈夫”生兒育女,有了這些嬌小的生命,等於給自己的前程上了“雙保險(xiǎn)”。假如丈夫不方便正妻迎娶的話,也可以轉(zhuǎn)而求其次,移民去外國,跳進(jìn)“搶來”的幸福生活裏。
報(bào)道還指稱,這類似湖南省的一樁舊民俗——典妻。丈夫或者沒本事,或者沒門路,或者一身難以割捨的“臭毛病”,日子過不起來了,怎麼辦呢?乾脆把媳婦兒暫時(shí)“賣出去”,為有錢有勢(shì)的人物私生兒女。一旦孩子不再喂奶了,就可以母子分離了。這反映,那種民俗言談話語間充滿了貧窮和無奈的痛苦血淚,但跟泰國租妻圈裏的人相比,他們算是生活在上帝身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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